
图:3月22日,江苏无锡的一个数据采集实训基地内,工程师在调试人形机器人。\新华社
【大公报讯】记者任芳颉北京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2日举行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发布会上表示,将有序推动数据开放流通。一方面,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据需求向部门和地方共享信息,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大力推动区域间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评价互认和信用奖惩协同,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另一方面,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信用信息,有效培育信用市场,发展壮大信用经济。
李春临特别提到,企业“走出去”和外资企业“引进来”时,都迫切需要了解交易对手方的信用状况,这就对信用信息跨境流通提出了要求。粤港澳大湾区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如珠海市建立了珠港澳跨境信用服务平台,聚焦三地企业跨境市场开拓、风险管控、贸易融资等实际需求,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跨境信用服务。“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有序推动信用产品跨境互认,有效支撑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支持力度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具有重要作用。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司长蒋平会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当前小微企业融资的情况,截至2025年2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3.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速达12.6%。下一步,将继续会同国家发改委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保持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守信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